2023年是东北能源监管局将行政执法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截至2023年6月30日,东北能源监管局共完成7件违法行为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累计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113.67万元,对2家企业予以警告。一是强化学习和培训。去年年底,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处罚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党组中心组专题组织相关内容的学习;稽查处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就两项新文件进行学习和讨论,重新编制了行政处罚的文本格式和留存资料清单;我局相关执法同志多次在双融合党课、“东北局大讲堂”和青年理论小组学习会议上,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二是实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我局依据相关规定,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并征求各方意见,就“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研究讨论形成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实施意见。此类行政处罚可由我局资质管理处、吉林业务办和黑龙江业务办就相关违法行为直接作出警告类行政处罚,并于5日内报稽查处备案;如申请人拒不整改,则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今年,我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违法违规事项的适用上再有突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就某发电企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实施行政处罚。
四是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东北能源监管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在行政处罚中,我局综合考虑企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主观过错程度和行政执法配合表现等各种情节(情形),对1家企业予以仅没收违法所得不再并处罚款的处罚。
五是将行政执法与信用行为监管相结合。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的工作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在实施行政处罚后,根据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行为事项、惩罚标准和认定依据,确定其信用行为分类,并推送至“信用能源”网站,对其开展信用分类监管。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继续对能源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拳整治,畅通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坚持公正执法、清廉执法、高效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行政处罚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