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批准,辽宁省电力工程协会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中心正式成立。
此次辽宁省电力工程协会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中心,是由省人社厅按照行政审批程序,依法批准设立的,是省内首批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机构备案号:S000021015011。目前,协会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中心获批准予开展电工(职业编码6-31-01-03)专业技能鉴定工作,鉴定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社会电工人员、电力行业企业相关人员均可通过培训进行评价鉴定,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近年来,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成为了各行各业选拔技能人才的基本条件。协会作为电力行业组织,一直以来就担负着为社会为行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责任。今后,协会将秉承“服务、奉献、创新、发展”的理念,本着“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的原则,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人才培养职能,大力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培训课程建设,在规定的职业(工种)和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同时协会也将紧跟电力市场新政策,积极根据行业需要扩充工种范围,为加强电力从业人员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贡献力量。